PE给水管试压规范流程
1、管道试压前应进行充水浸泡,时间不应少于12小时。管道充水后应对未回填的外漏连接点(包括管道与管道附件连接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渗漏应进行排除。
2、水压试验静水压力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且试验压力不应小于0.8MPa,不得将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
3、管道水压试验长度不应大于1000m,对中间设有附件的管段,水压试验分段长度不宜大于500m,系统中有不同材质的管道应分别进行试压
4、PE给水管水压实验前应编制试压工程规划,其内容应包括下列项目:
(1)管端后背堵板及支撑规划;
(2)进水管路、排气管管路及排气孔规划;
(3)加压设备及压力表选用;
(4)排水疏导管路规划及安置。
5、对试压管段端头支撑挡板应进行结实性和可靠性的查看,试压时,其支撑设备严禁松动崩脱。不得将阀门作为封板。
6、加压宜选用带计量设备的机械设备,当选用弹簧压力表时,其精度不该低于1.5级,量程范围宜为实验压力的1.3-1.5倍,表盘直径不该小于150mm。
7、管道水压实验应分预实验阶段与主实验阶段两个阶段进行。
8、预实验阶段,应按如下过程,并契合下列规定:
(1)将试压管道内的水压降*大气压,并继续60min。期间应保证空气不进入管道。
(2)缓慢地将管道内水压升*实验压力并稳压30min,期间如有压力下降可灌水补压,但不得高于实验压力。查看管道接口、配件等处有无渗漏现象。当有渗漏现象时应中止试压并查明原因采纳相应措施后重新安排试压。
(3)中止灌水补压并安稳60min。当60min后压力下降不超越实验压力的70%时,则预实验阶段的工作完毕。当60min后压力下降低于实验压力的70%时,应中止试压,并应查明原因采纳相应措施后再安排试压。
9、主实验阶段,应按如下过程,并契合下列规定:
(1)在预实验阶段完毕后,迅速将管道泄水降压,降压量为实验压力的10%—15%。
(2)每隔3min记录一次管道剩余压力,应记录30min。当30min内管道剩余压力有上升趋势时,则水压实验成果合格。
(3)30min内管道剩余压力无上升趋势时,则应再继续调查60min。当在整个90min内压力下降不超越0.02MPa,则水压实验成果合格。
(4)当主实验阶段上述两条均不能满意时,则水压实验成果不合格。应查明原因并采纳相应措施后再安排试压。
10、试压合格后应按CJJ101—2004《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技术章程》中第6.3.6中第1条全面回填到与地面相平:“管道敷设后应及时回填,回填时应留出管道连接部位,连接部位应待水压实验合格后再进行回填,回填前应按照本规程4.2.8条规定,对管道体系进行加固”。